警方微博公佈砸車門為“緊急避險”
  新聞到底:《男子喊起火拎安全錘砸碎地鐵門》
  新聞閃回:4月15日早高峰,沈陽地鐵一號線車門被砸,一號線大量列車延誤,有網友使用“癱瘓”一詞來形容
  這次延誤。大量旅客滯留在行駛途中的列車上和車站候車區。很多網友稱“因此遲到”。
  昨日,沈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公佈了調查結果:將於某砸玻璃行為定為“緊急避險”。對此結果,記者試圖採訪沈陽地鐵,但採訪提綱發過去後,一直沒得到回覆。
  昨日也有乘客抱怨,“當日的地鐵票竟讓去公交卡充值中心退票”。
  警方微博稱為“緊急避險”
  昨日凌晨,沈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稱:經警方深入調查,我市4月15日早晨發生的地鐵一號線列車延誤系一起因緊急避險而引發的意外事件所致。
  當日7時許,地鐵一號線列車從西向東行駛至青年大街站,4號車廂1號車門在關閉過程中,夾住一個乘客不慎掉落在該車廂門口地上的打火機。並躥出微小火苗,有人發現後就喊了一聲:“著火了”,隨後火苗瞬間被乘客用腳踩滅。雖然有乘客告訴大家:“沒事了,火已經踩滅了”,可失火的信息卻迅速傳遍整個車廂。位於4號車廂7號車門附近的乘客於某(男,32歲,建昌縣人)誤聽失火後,用車上的安全錘將列車玻璃和安全門玻璃砸壞後率先從車窗跳出車外。於某在跳車時頭部及雙手被玻璃劃傷。
  地鐵方未回覆警方認定
  昨日,北國網、遼沈晚報記者聯繫沈陽地鐵宣傳部門工作人員,提出了下麵幾個問題,但直到下午5時許,也未得到相應的回應。
  1.地鐵方認可不認可沈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的“緊急避險”說法?
  2.地鐵方是否仍會追究於某的民事責任?
  3.4月15日地鐵官方微博稱“車廂內無起火跡象”,而沈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稱 “車門夾住打火機導致躥出微小火苗”,兩種說法是否衝突,哪個為事實?
  昨日,有網友質疑打火機上地鐵,安檢是否存在問題。記者查閱以前報道,按照現在的要求,打火機不超過5個,是可以帶上地鐵的。
  退票讓去IC卡充值中心?
  昨日下午2時38分,網友“潘-潘多拉”發出微博稱:“今天上班去得早,下地鐵無聊就想著去把前天的地鐵票退了,本來還覺得沈陽地鐵的公關危機處理得還不錯,可售票窗口告訴我要去給公交IC卡充值的地方,真的麽,誰會為幾塊錢跑那麼遠個地方,也不是真心讓我們退票啊。”
  記者聯繫到博主,該博主表示,昨日她去金融中心站退票時,窗口沒看她的地鐵卡也沒問什麼情況,只是一句話“退票去公交卡充值的地方”。該博主很是生氣,“誰也不能為這幾塊錢折騰一趟吧!怎麼和自己官博的說法都不一樣?”
  記者撥通了地鐵官方電話,一位接線員表示,可以在地鐵一號線、二號線各個站里的窗口退錢,不用去公交卡充值地方。
  沈陽地鐵第一時間官博也給出回覆:@侯恩博 領導您看看這個情況。
  北國網、遼沈晚報記者 靳丹 趙永平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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